【中国品牌建设网12月20日网讯】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前空姐李晓航和其友涉嫌走私普通货物一案作出判决。判处李晓航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万元,继续追缴偷逃税款上缴国库。
2012年9月3日,北京二中院曾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李晓航有期徒刑11年,罚金50万元。李晓航等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5月2日,北京高院裁定将该案发回重审。
如何看待这起案件的改判?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指出,不能把“原空姐代购案”重审改判,解读为国家将放松对走私犯罪的打击力度。从有期徒刑11年改判为3年,是就本案的具体事实作出的判决。之所以改判,是法院对本案定罪量刑的证据作出了更严格认定。没有采纳检察机关指控中提出的以网上订单为证据计算走私逃税额的意见,只认定了当场实际查获的货品走私逃税额。这体现了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
刘俊海认为,代购本身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哪怕代购1个亿的货品,只要向海关申报并纳税,都是合法的。只有海外代购入关时,不依法申报,偷逃关税,才会受到法律制裁。通过海外代购偷逃关税的行为,长期存在。因为其量大面广,积累起来给国家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应该依法予以打击。
大量海外代购的存在,原因是什么?有哪些值得反思的?刘俊海说:“在海外购买和在国内购买同一款尚品的差价相当大,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关税较高。过去制订的关税税目、税率有其合理性,但放在今天来看,是否仍然合理?比如许多过去认为是奢侈品的商品现在可能已经是人们的日常生活用品了。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不仅要融入全球化,还要引领全球化,对过高的关税,海关总署、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应该认真研究,适当降低。”
刘俊海认为,大量海外代购的存在,给国内企业一个巨大的警示,它提醒国内企业必须认真分析消费者为什么愿意费尽周折购买国外商品。其实,许多化妆品、箱包等奢侈品,其原材料国内都有,关键是国内企业如何在性价比上、在质量上、在品牌上,加强内功,打造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品牌。
就在空姐代购案重审改判的同一天,2013年度第十届世界品牌500强揭晓,美国占据500强中的232席,而中国内地仅有人民日报、央视、国家电网、工行等25个品牌入选。
12月18日,以“世界看东方”为主题的2013第二届中国品牌年会上,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院院长指出,世界500强的品牌中,中国内地只有25个左右,这与当今中国的综合国力不相匹配。许多世界知名的品牌,并非具有高端的技术含量,而是基于其商品质量、服务品质、文化传承和品牌推广战略。打造一批世界知名的中国品牌,是中国企业的共同使命,品牌战略应该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届年会上,蛟龙号载人潜水器、奥运冠军冯喆等一批团队和个人荣获各类品牌奖励。这是由民间机构中国品牌传播联盟发起设立的高端、荣耀、公信的品牌奖项。中国品牌传播联盟理事会主席解艾兰表示:“诚信与品质是品牌发展的基础,中国品牌传播联盟致力于推动盟员品牌企业建立并保持可持续品牌竞争力,建立价值分享平台、资源合作平台,弘扬品牌诚信,坚守品牌品质,构建企业的基业长青,共同推动中国品牌事业的发展。”
对于通过品牌年会等形式推广中国品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说:“中国的品牌走向世界,具有得天独厚的大市场优势、文化优势和产业支柱优势。品牌的塑造,需要政府、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共同推动。” |